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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移门防摆动的吊轨装置结构,它包括装配在移动件的吊轨装置,吊轨装置包含升降挂盒、竖向吊轮组,横向调节轮组,竖向吊轮组包括上滑轮和夹持滑轮,上滑轮与夹持滑轮隔开设置以使两者之间形成夹持空间,横向调节轮组包括调节底板、定位轴钉和可调上轮板,升降挂盒设有调节螺杆,调节螺杆旋接连接头以驱动调节底板沿着调节螺杆方向挪动,可调上轮板的端部设有随动轮轴,可调上轮板带动轮体往升降挂盒外/内转动,它具有结构相对比较简单、效果优异、装配方便、设计合理等优点,因此,它是一种技术性和经济性均具有优越性能的产品。
1.一种移门防摆动的吊轨装置结构,其特征是,它包括装配在移动件的吊轨装置,所述吊轨装置包含升降挂盒、竖向吊轮组,横向调节轮组,
所述竖向吊轮组包括上滑轮和夹持滑轮,所述上滑轮与夹持滑轮隔开设置以使两者之间形成夹持空间,
所述横向调节轮组包括调节底板、定位轴钉和可调上轮板,定位轴钉穿接调节底板及可调上轮板于升降挂盒,所述调节底板的端部折弯形成连接头,所述升降挂盒设有调节螺杆,所述调节螺杆旋接所述连接头以驱动调节底板沿着调节螺杆方向移动,
可调上轮板的端部设有随动轮轴,调节底板设有弧状滑槽,随动轮轴安装有轮体,随动轮轴穿过可调上轮板置于弧状滑槽内,随动轮轴随着调节底板移动而改变其在弧状滑槽内的位置,使可调上轮板带动轮体往升降挂盒外/内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门防摆动的吊轨装置结构,其特征是,所述升降挂盒设有螺栓条,夹持滑轮安装在升降挂盒,螺栓条的顶端位置高于夹持滑轮的所在位置,所述上滑轮安装在螺栓条的顶端,使上滑轮与夹持滑轮隔开形成所述夹持空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门防摆动的吊轨装置结构,其特征是,所述螺栓条的底部设有齿牙,升降挂盒设有调节杆,所述调节杆的端部设有齿条,所述齿条与齿牙连接,螺栓条具有螺纹,所述上滑轮旋接于螺栓条上,通过旋转调节杆使螺栓条转动以控制上滑轮进行上下动作,调节夹持空间的大小范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门防摆动的吊轨装置结构,其特征是,所述竖向吊轮组与横向调节轮组两者的轮体采用面接轮,所述面接轮具有凹槽,凹槽的两侧为面接轮的接触壁,所述面接轮的边沿为弧状端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门防摆动的吊轨装置结构,其特征是,所述移动件包括门体或窗体,升降挂盒的两侧设有凸边,移动件设有卡槽,凸边插接于卡槽以将吊轨装置连接于移动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门防摆动的吊轨装置结构,其特征是,所述吊轨装置配置有滑轨,所述滑轨具有空腔,所述空腔内设有导轨条,所述竖向吊轮组滑接于所述导轨条,且导轨条位于夹持空间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门防摆动的吊轨装置结构,其特征是,所述导轨条延伸出顶条,所述顶条位于上滑轮及夹持滑轮两者的凹槽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门防摆动的吊轨装置结构,其特征是,所述可调上轮板带动随动轮轴上的轮体转动,使轮体的弧状端面抵接于空腔壁,弧状端面与空腔壁为面接触。
[0002]推拉移门在生活中日益普及应用,其大范围的使用在书柜、壁柜、客厅、展示厅、推拉式户门等,起到分隔空间,装饰等作用。现有的推拉移门一般来说包括上下轨道式和上轨道悬挂式两种,其中上下轨的移门承重点在下轨,主要的缺点是,不仅占用地面空间,影响美观,且由于轨道盒极易积聚灰尘,且灰尘不易清理,容易拌倒阻碍通行。上轨移门的承重点在上面,吊轨移门的出现填补上下轨移门的缺点,但吊轨移门需要在地面装导向轮,安装精度要求比较高,安装不当的话,门体在推拉过程中容易卡折,继而掰断导向轮,继而发生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门体缩入墙体内的口袋式结构安装难度很大,有鉴于此,设计一款在上轨内定位防摆动装置,使其安装便捷,应用广泛的产品,就成了我们研究方向。
[0003]本结构对上轨道悬挂式移门的吊轨装置进行了结构改进,使吊轨装置具有限制移门活动范围的夹持空间,本移门防摆动的吊轨装置结构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
[0004]一种移门防摆动的吊轨装置结构,它包括装配在移动件的吊轨装置,所述吊轨装置包含升降挂盒、竖向吊轮组,横向调节轮组,
[0005]所述竖向吊轮组包括上滑轮和夹持滑轮,所述上滑轮与夹持滑轮隔开设置以使两者之间形成夹持空间,
[0006]所述横向调节轮组包括调节底板、定位轴钉和可调上轮板,定位轴钉穿接调节底板及可调上轮板于升降挂盒,所述调节底板的端部折弯形成连接头,所述升降挂盒设有调节螺杆,所述调节螺杆旋接所述连接头以驱动调节底板沿着调节螺杆方向移动,
[0007]可调上轮板的端部设有随动轮轴,调节底板设有弧状滑槽,轮体安装在随动轮轴,随动轮轴穿过可调上轮板置于弧状滑槽内,随动轮轴随着调节底板移动而改变其在弧状滑槽内的位置,使可调上轮板带动轮体往升降挂盒外/内转动。
[0008]优选地,所述升降挂盒设有螺栓条,夹持滑轮安装在升降挂盒,螺栓条的顶端位置高于夹持滑轮的所在位置,所述上滑轮安装在螺栓条的顶端,使上滑轮与夹持滑轮隔开形成所述夹持空间。
[0009]优选地,所述螺栓条的底部设有齿牙,升降挂盒设有调节杆,所述调节杆的端部设有齿条,所述齿条与齿牙连接,螺栓条具有螺纹,所述上滑轮旋接于螺栓条上,通过旋转调节杆使螺栓条转动以控制上滑轮进行上下动作,调节夹持空间的大小范围。
[0010]优选地,所述竖向吊轮组与横向调节轮组两者的轮体采用面接轮,所述面接轮具有凹槽,凹槽的两侧为面接轮的接触壁,所述面接轮的边沿为弧状端面。
[0011]优选地,所述移动件包括门体或窗体,升降挂盒的两侧设有凸边,移动件设有卡槽,凸边插接于卡槽以将吊轨装置连接于移动件。
[0012]优选地,所述吊轨装置配置有滑轨,所述滑轨具有空腔,所述空腔内设有导轨条,所述竖向吊轮组滑接于所述导轨条,且导轨条位于夹持空间内。
[0013]优选地,所述导轨条延伸出顶条,所述顶条位于上滑轮及夹持滑轮两者的凹槽内。
[0014] 优选地,所述可调上轮板带动随动轮轴上的轮体转动,使轮体的弧状端面抵接于空腔壁,弧状端面与空腔壁为面接触。
[0016] 现有的移门为防止晃动,一般都会采用吊轮组与防摆轮结构,其中吊轮组安装在移门的顶部,移门的底部开槽,防摆轮固定在地上且置于开槽内,通过吊轮组与防摆轮同时限定防止移门晃动。但该结构多了个防摆轮,这会增加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同时防摆轮固定在地上后不容易与开槽对位,因此对安装操作的要求比较高。因此,本结构取消了防摆轮,单采用吊轨装置,即现有的吊轮组,降低了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和产品设计复杂性,本结构中竖向吊轮组采用上滑轮和夹持滑轮,上滑轮承托并沿着顶条滑动,夹持滑轮同时抵接在顶条,限定上滑轮位置保持舒畅滑动,且上滑轮及夹持滑轮对顶条形成夹持状态,利用上滑轮与夹持滑轮形成的夹持空间限制了竖向吊轮组上下移动,从而限定移门的活动范围防止摆动。
[0017] 图1为本发明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移门防摆动平衡结构示意图,
[0018] 图2为本发明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移门防摆动平衡结构分解示意图,
[0023] 图7为本发明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竖向吊轮组与横向调节轮组在滑轨内示意图,
[0024] 图8为本发明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上滑轮和夹持滑轮在滑轨内示意图,
[0025] 图9为本发明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现有圆轮与滑轨壁部接触示意图,
[0026] 图10为本发明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本结构的轮体与滑轨壁部接触示意图。
[0027]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的实施例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
[0028]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位词,如有术语“中心” , “横向(X)”、“纵向(Y)”、“竖向(Z)” “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方位和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便于叙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一定要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保护范围。
[0029] 此外,如有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隐含指明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包括
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描述中, “数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30]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和限定,如有术语“组装”、“相连”、“连接”术语应作广义去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相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能够准确的通过详细情况理解上述的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31] 在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非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特征和第二特征不是非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之下”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是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的高度。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之下”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低于第二特征。
[0032] 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33]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较佳实施例,如图1,图10所示,一种移门防摆动平衡结构,它包括装配在移动件1的吊轨装置2,所述吊轨装置2包括升降挂盒3、竖向吊轮组4,横向调节轮组5,竖向吊轮组4与横向调节轮组5在空腔内的移动方向相垂直。所述移动件1包括门体或窗体,窗体与门体结构相似,在此以门体为例,窗体不展开描述,升降挂盒3的两侧设有凸边31,移动件1设有卡槽11,凸边31插接于卡槽11以将吊轨装置2连接于移动件1。
[0034] 所述竖向吊轮组4包括上滑轮41和夹持滑轮42,所述上滑轮41与夹持滑轮42隔开设置以使两者之间形成夹持空间43,所述升降挂盒3设有螺栓条32,螺栓条32旋接有螺母37以固定其在升降挂盒的位置,夹持滑轮42安装在升降挂盒3,螺栓条32的顶端位置高于夹持滑轮42的所在位置,所述上滑轮41安装在螺栓条32的顶端,使上滑轮41与夹持滑轮42隔开形成所述夹持空间43。
[0035] 所述螺栓条32的底部设有齿牙34,升降挂盒3设有调节杆35,所述调节杆35的端部设有齿条36,所述齿条36与齿牙34连接,螺栓条32具有螺纹,所述上滑轮41旋接于螺栓条32上,上滑轮41位于滑轨7的空腔,滑轨的壁部限制上滑轮旋转,通过旋转调节杆35使螺栓条32转动以控制上滑轮41进行上下动作,调节夹持空间的大小范围。该设计能适配不同厚度的顶条,上滑轮承托并沿着顶条滑动,夹持滑轮同时抵接在顶条,限定上滑轮位置保持舒畅滑动,且上滑轮及夹持滑轮对顶条形成夹持状态,限制了竖向吊轮组上下移动。
[0036] 所述横向调节轮组5包括调节底板51、定位轴钉52和可调上轮板53,定位轴钉52穿接调节底板51及可调上轮板53于升降挂盒3,调节底板51设有条形槽58留给移动时的定位轴钉活动空间,可调上轮板53以定位轴钉52为支点旋转,所述调节底板51的端部折弯形成连接头54,所述升降挂盒3设有调节螺杆33,所述调节螺杆33旋接所述连接头54以驱动调节底板51沿着调节螺杆33方向移动,
[0037] 可调上轮板53的端部设有随动轮轴55,调节底板51设有弧状滑槽56,所述弧状滑槽56贯穿调节底板51,轮体57安装在随动轮轴55,随动轮轴55穿过可调上轮板53置于弧状
滑槽56内,随动轮轴55随着调节底板51移动而改变其(随动轮轴55)在弧状滑槽56内的位置,使可调上轮板53带动轮体57往升降挂盒3外/内转动,可调上轮板驱动轮体57抵接于滑轨空腔壁,限制吊轨装置左右摆动。
[0038] 所述竖向吊轮组4与横向调节轮组5两者的轮体57采用面接轮,所述面接轮具有凹槽44,凹槽44的两侧为面接轮的接触壁45,所述接触壁45的边沿为弧状的端面。所述吊轨装置2配置有滑轨7,所述滑轨7具有空腔71 ,所述空腔71内设有导轨条72,所述竖向吊轮组4滑接于所述导轨条72,且导轨条72位于夹持空间43内。所述导轨条72延伸出顶条73,所述顶条73位于上滑轮41及夹持滑轮42两者的凹槽44内。所述可调上轮板53带动随动轮轴55上的轮体57转动,使轮体57的弧状端面抵接于空腔壁,弧状端面与空腔壁为面接触。
[0039] 现有的移门为防止晃动,一般都会采用吊轮组与防摆轮结构,其中吊轮组安装在移门的顶部,移门的底部开槽,防摆轮固定在地上且置于开槽内,通过吊轮组与防摆轮同时限定防止移门晃动。但该结构多了个防摆轮,这会增加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同时防摆轮固定在地上后不容易与开槽对位,因此对安装操作的要求比较高。因此,本结构取消了防摆轮(导向轮) ,单采用吊轨装置,即现有的吊轮组,降低了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和产品设计复杂性,吊轨装置与移门紧密连接,限制吊轨装置晃动即可限制门体晃动。现有的吊轮组采用如图9的轮体,静止时与滑轨为点接触,滑动时构成线接触,由于线接触具有不确定性,这会导致移门向各个方向摆动造成晃动,而本结构对轮体也进行了改进,静止时轮体57与滑轨为线接触,滑动时构成面接触,由于在滑轨空腔内,吊轨装置只能沿着滑轨面上下移动,正因防止上下移动,竖向吊轮组采用上滑轮和夹持滑轮,所述上滑轮与夹持滑轮隔开设置以使两者之间形成夹持空间,利用夹持空间夹紧滑轨的导轨条即可限制上下移动,同时可调上轮板驱动轮体57抵接于滑轨空腔壁,限制吊轨装置左右摆动。本方案中面接轮改变了传统的点线接触方式,采用了线面接触,滑动时的面接触与线接触相比,没有摆动空间,因此能大幅度提高了稳定性,通过吊轨装置的竖向吊轮组和横向调节轮组配合,锁定移门的所有晃动方向,进而达到防摆目的。
[0040] 在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优选地”、“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里面对于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者示例中以合适方式结合。
[0041] 通过上述的结构和原理的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之。